摘要:格莱斯的会话合作原则及其四准则源于康德哲学的质量、数量、关系和方式四个哲学范畴,不仅适合人类口语交际,也适合翻译。翻译也是一种“会话”,也应当遵守格莱斯的会话合作原则及其四准则,有时译者需要违反某些准则,以在更高层次上更好地遵守翻译“会话”合作原则。
格莱斯(Grice)的会话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是人类有效会话交际的基础,是说话人和听话人无意识中都在遵守的原则。该原则要求话语与会话的现阶段和现时目的及方向所要求的相一致,以使会话能顺畅有效地进行下去,完成交际目的。它具体体现为四条准则:第一条准则是数量准则,即所说话的详尽程度要与交谈的现时目的相一致,既不更详,也不更略;第二条是质量准则,即不要说自己认为不真实或缺乏证据的话;第三条是关联准则,即所说的话要贴切,要与交谈目的和方向有关系,不说不相干的话;第四条准则是方式准则,即所说的话要简洁明了,不拐弯抹角。格莱斯的会话合作原则源于康德的四个哲学范畴:质、量、关系、方式;格莱斯本人就是位哲学家。康德认为所有事物都有自身一定的量的规定性、质的规定性、有与其它事物的关系、有自身存在的方式。正是因为格莱斯的会话合作原则源于这四个哲学范畴,使得它具有较强的概括力和解释力,不仅适合会话,而且适合人类其它有目的性的、合理的社会行为[1][2][3]。本文主要讨论格莱斯会话合作原则对翻译的启示。
一、翻译与会话翻译是人类有目的性的、合理的社会行为之一,与会话有很多相似之处,可以说是一种特殊方式的会话。在日常口头会话中,交谈双方以格莱斯会话合作原则为默认的会话行为准则,以使会话顺畅地进行下去完成交际目的为目的。即使是违反会话合作原则四准则当中的某些准则,也是为了在更高的层次上更好地遵守会话合作原则。如:A:W here does M r.Sm ith live?B:Somewhere in the suburbs of the city.B并没有提供详尽程度与现时交际目的(即Sm ith先生住哪儿?)相匹配的信息,显然违反了数量准则。但这是为了更好地遵守会话合作原则,因为B真的不知道Smith先生的确切住址,只知道他住在郊区。为了遵守质量准则,B只能违反数量准则。翻译是译文读者借助译者的译文与原文进行的特殊“会话”,“会话”的目的和方向是为了让译文读者明白原文,译者的译文就是话语,在交际双方(即译文读者和原文)之间传递信息。为了使“会话”能顺畅地进行下去,完成交际目的,即为了让译文读者能顺畅地理解原文,“会话”的话语———译文———也应当像口头交谈的话语一样,符合格莱斯会话合作原则及其四准则。换句话说,会话合作原则也应当成为翻译的原则或标准。具体地说,翻译的根本原则同会话的根本原则一样,是让“会话”能顺畅有效地进行下去,并达到“交际”目的,即让译文读者能顺畅地理解原文每一部分,并最终明白整个原文。其数量准则要求译文的详尽程度要与现时的“交际”目的———让译文读者明白原文或原文某一部分———相一致,既不更详,也不更略。其质量准则要求作为“话语”的译文要与原文内容一致,不应包含原文中没有或与原文相违背的内容。其关联准则要求作为“话语”的译文要与原文有关联,不应包含与原文不相干的内容。其方式准则则要求作为“话语”的译文要与原文表达方式和风格一致。
二、翻译“会话”原则的运用下面的译文“话语”遵守了我们的翻译“会话”合作原则及其四准则,是好的译文。原文: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人者食人,治于人者食于人,……”。《孟子》译文:Hence,there is the saying,some labour with mindsand some labour w ith strength.Those who labour w ith their m indsgovern others;those who labour w ith their strength are governed byothers.Those who are governed by others support them;those whogovern others are supported by them....(译者:James Legge)原文中引号内是三对排比句式,译文也是以三对排比句式译出,遵守了方式准则;同时,译文中不包含原文中没有或与原文相违背的内容,遵守了质量和关联准则;作为“话语”的译文提供了译文读者理解原文所需要的恰当信息,既不更详, 也不更略(既不画蛇添足,也不偷工减料),遵守了数量准则。因此,译文读者与原文之间的“话语”交际应相当顺畅,“交际”目的得到实现。但同会话准则有时被违反,以在更高的层次上更好地遵守会话合作原则一样,翻译有时也为了在更高的层次上遵守翻译“会话”合作原则而违反四准则中的某些准则。如,在处理原文中的作者无意中造成的错别字、拼写错误、漏字、加字、重复、错放位置的句子和段落,以及印刷错误时,有两种选择:一是死守质量准则和方式准则,让原文中所有这类错误照样在译文中出现;二是牺牲质量和方式准则,遵守数量准则和关联准则,以在更高层次上更好地遵守“会话”合作原则,使“会话”得以顺畅地进行下去,“会话”目的得到实现。我们认为,根据合作原则纠正这些影响作为“会话”话语的译文的清晰度,并且与“会话”目的———让译文读者明白原文———无关的错误,即采取第二种方式更合适。又如,在翻译下面(A)、(B)、(C)三例时,我们需要牺牲质量准则,遵守数量准则,以在更高的层次上更好地坚持“会话”合作原则。对于(A)中的流行歌词,由于在原语文化里“四月”能让人联想到雨,而目的语文化里缺乏这一联想,我们有两种处理方式:(A)Though Ap ril showers may come your way,They bring the flowersThat bloom in M ay.一种方式是遵守质量准则,忽视这一差异;另一种方式是牺牲质量准则,遵守数量准则,提供详尽程度与“会话”目的相匹配的信息,即让这种差异在译文中得到表现。后一种方式能使“会话”更顺畅地进行下去,实现“会话”的交际目的,因而在更高层次上更好地遵守了交际的合作原则,更为恰当。类似地,对于(B)和(C)两句中文中的“早春二月”和“杏花春雨”,译成英语,尤其是目的语国家为英国等国时,也需要遵守数量准则而牺牲质量准则。(B)一个早春二月的日子(C)使人想起杏花春雨里的千万点晶亮亮的檐滴在中国传统里,春天分为早春、仲春和暮春。早春即初春,指立春后的一段日子。立春日一般落在农历正月,公历二月,所以早春应指农历一月或公历二月间。与中国情形不同,在英国,二月尚值冬天,将它与早春等同并立在一起,译文读者会难以理解。所以,“早春二月”就是早春,翻译时应牺牲质量准则,遵守数量准则,将它译为“a day in early spring”或“anearly sp ring day”。同样,由于在中国杏花开时,正值春雨时节,故杏花常与春雨相联,而在英国这两事物间并无这样强烈的关联[4],翻译“杏花春雨”时,也应牺牲质量准则而遵守数量准则,将它译为“the spring rain”。我们有时需要牺牲方式准则,遵守数量准则,以在更高的层次上忠实于翻译“会话”合作原则,如在翻译(D)和(E)等类似原文时。对于下面的:(D)The boys dressed them selves,hid their accoutrementsand went off grieving there were no outlaws any more,and wondering what modern civilization could claim tohave done to compensate for their loss.———《汤姆·索亚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我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遵守方式准则,牺牲数量准则,将它译为“两个孩子穿上衣服,藏好装备,离开了树林,惋惜现在没有绿林好汉了,也不知道现代文明能采取什么措施来弥补他们的损失。”二是牺牲方式准则,遵守数量准则,以在更高的层次上坚持翻译“会话”合作原则,从而将它译为“两个孩子穿上衣服,藏好装备,怀着悲伤和疑惑的心情离开了树林。悲伤,是因为如今不再有绿林好汉;疑惑,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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