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ar lour w indow. Such a bull in a ch ina- shop I never saw. ”(W. Thackeray, V anity Fair)乔斯胆子小, 骑术又拙, 骑在鞍上老大不象样。(奥多太太说道: )“爱米丽亚, 亲爱的, 快看, 他骑到人家客厅的窗子上去啦。我一辈子没见过这样儿, 真正是大公牛到了瓷器店里去了。 ”“a bull in a ch ina- shop” 意为 “笨掘鲁莽的人” 、 “动辄闯祸的人” , 现直译 “大公牛到了瓷器店里” , 鲁莽闯祸者的形象跃然纸上。
(2) 直译加意译。在直译的基础上意译, 既保留形象, 又为读者所理解, 做到生动易懂, 实为一种可取的处理方法。如:M en sent f lowers, love no tes, offers of fo r tune .A nd st ill her dream s ran r i o t . The one hundred andf if ty! The one hundred and f if ty! W hat a doo r to anA laddin’s cave it seemed to be .(Th. D reiser, Sister Car r ie )男人送花, 送情书, 送时运给她。可是她还梦幻无边。这一百五十块钱! 这一百五十块钱! 真象藏着神灯的山洞为阿拉廷打开了门[4 ]。又如:Oh, but h is w rath was up ! …“Look here! W hat do you suppo se I to ld you thenames of tho se po int s fo r?” …“ W ell to- to - be enter taining, I though t . ”Th is was a red rag to the bull . He raged andsto rmed so…… that I judged it made h im blind …(M ark Twain, L ife on theM ississi pp i)哦, 他愤怒起来了! ……“噍! 我告诉你那些岬的名字, 你以为是什么意思?”……“这个—是—是说着好玩的, 我想。 ”这话简直是对牡牛摇晃一块红布, 火上加油。他勃然大怒……我想一定是这话把他气昏了……“a red rag to the bull” 来自西方斗牛的用语, 现直译形象, 加上意译 “火上浇油” , 使读者能理解, 又保留了原文的形象。
(3) 解释性翻译。英语中许多典故习语来自希腊罗马神话和 《圣经》 , 作为西方文化的两大源头, 由此引申出来的典故习语必然带有强烈的历史文化色彩, 翻译中若随便舍弃原文中富有民族特色的形象而代之以平淡的一般化概念, 不仅使译文单调, 毫无生气, 也是十分可惜的; 若采用中国的典故形象 “取而代之” , 又将使译文失掉原汁原味, 更无特色可言。而解释性翻译正是为解决上述矛盾而提出的新的翻译途径, 它是指在译文里既保存原来的神话典故, 又加上简要的解释, 以突出其形象性。译者做出这样的处理时, 有时可以省却繁琐的注释, 使读者在阅读译文时即可获得鲜明的印象, 抓住原文所用典故的精神实质。…, th is hopeful young person soared into so p leas2ing a Cup id as to const itute the ch ief deligh t of the ma2ternal par t of the spectato rs .(D ickens, Hard T imes, Book Ê )这个很有希望的年轻人就扮成极其讨人喜欢的插着双翅的爱神丘比特, ……译者在保持形象的基础上略加一些解释性的词语,既完整地表达了原意, 也增强了修辞效果。丘比特的形象是一个手挽金弓金箭, 长着双翅的美貌男青年。如果译文只用他的名字不加解释, 那么译文显得枯燥, 读者也许还得查看注释。这里是叙述当时表演的情景, 因此更有必要把丘比特写得形象化、 具体化。若使用中国传统的典故形象 “月老” 来替代的西方的 “丘比特” 形象, 即使读者理解了句中的含义, 但与上下文整体文化氛围不一致, 不符合表达的逻辑, 且无法欣赏西方特有的民族形象。又如:…he languidly w ro te to h is bro ther…that the fe2male Boundby, instead of being the Go rgon he had ex2pected, was young, and remarkably p ret ty .(D ickens, Hard T imes, Ê , Chap. Ï )那位女的庞得贝并不如他想象的那样是一个看一眼就会把人变成石头的女妖高根, 而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女人。高根三姐妹是希腊神话中极为丑恶可怕的女妖。原文作者狄更斯用高根女怪作为对比, 其幽默夸张的笔法用得恰到好处。译者通过一连串解释性的词语, 既突出了女妖的可怖形象, 又丝毫无损原作所要达到的艺术效果。
(4) 加注翻译。在英语习语翻译中通过直译加注说明典故, 既不会歪曲原文形象, 又有益于文化交流, 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Falstaff: I am as poo r as Job, my lo rd, but no t sopat ient .(W. Shakespeare, Henry I V )福斯塔夫: 我是象约伯一样穷的, 大人, 可是却没有他那样的好耐性。约伯是谁? 一般中国读者没有看过基督教的 “圣经” , 不会知道, 因此可以下加脚注:“约伯(Job) , 以忍耐贫穷著称的圣徒, 见 《圣经》 、 《约伯记》 。 ” 又如:“There’s no t a f iner fellow in the service, ”O s2bo rne said, “No r a bet ter off icer, though he is no t anA donis, cer tainly . ”(W. Thackeray,V anity Fair, Chap. V )奥斯本说道:“军队里谁也比不上他的为人。他做军官的本事也比人强。当然了, 他不是阿多尼斯。 ”在希腊神话里, 阿多尼斯是一个典型的美少年, 深得维纳斯的宠爱。这里如采用一般化语言把他译为 “美少年” 或 “美男子” , 译文将失去神话色彩魅力而大为逊色。如果采用解释性译法, 在他名字前面加上些形容词,却又显得不必要, 阿多尼斯在西方国家里几乎是 “美少年” 的代名词。若以 “宋玉” 来取代 “阿多尼斯” 则更不可取, 由于文化背景和民族心理素质不同, 两种含义相同的典故, 因潜在的背景因素引起的心理联想不同, 二者的确切涵义与感情色彩不会完全等值, 易造成洋人穿长衫戴红缨帽的印象, 使原文人物或事物形象显得滑稽可笑, 产生极不协调的效果, 破坏了作品的美感。因此, 译者这里采用注释似有必要, 也显得恰当。有人认为加注会影响阅读, 但既然读的是外国的作品, 肯定会有不懂的地方, 通过注释, 可以了解外国的文化。其实即使是读 《红楼梦》 , 也有很多看不懂的地方或不能充分欣赏其画龙点睛之处, 可见, 注释是一种必要的手段[5 ]。
以上是笔者就英语习语翻译中的异化处理所提供的一些途径。由于整个译作的异域文化氛围是由具体的异域形象组成的, 习语中的民族形象和文化特色尤有画龙点睛之妙用, 因此, 在习语翻译中应尽量采取异化译法以再现原文特有的形象。诚然, 崇尚异化译法并非一意孤行, 完全舍弃归化译法, 行不通的时候, 还得借助归化译法。如 “to shove sth. down sb’s th roat” 意为 “反复向某人灌输某种思想” 、 “强迫某人接受某种意见、 观点等” 。如直译成 “把某种思想硬塞到某人的喉咙里去” 就不太妥当, 令人费解[5 ]。所以, 在习语翻译中, 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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