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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英语关系分句

论文作者:佚名论文属性:短文 essay登出时间:2009-11-11编辑:lisa点击率:3898

论文字数:2000论文编号:org200911111351214996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附件:研究英语关系分句.pdf

关键词:英语关系分句解读翻译新探

摘要:本文作者从语法学、 语义学、 逻辑学和语用学视角入手 ,采用 “静态 — 动态” 的分析模式 ,对英语关系分句进行了研究 ,认为传统的语法书对英语定语从句的概念描述和汉译处理方法 ,因过于注重结构形式而违背了语法属性 ,给英语关系分句的解读与翻译造成了一定的误导。本文就英语关系分句的定义、 分类鉴别标准和语义逻辑功能 ,以及汉译技巧进行了新的探讨 ,旨在对英语语法研究提供一个有益的新视角。
   Larsen- Freeman指出:语法包含语形(mor2phosyntax) 、 语义( semantics) 和语用(pragmat2ics)三个方面。金立鑫(2000)在其学术专著 《语法的多视角研究》 中指出:研究语法至少可以从四个角度入手:即语义视角、 语法本体视角、 认知视角和语用视角。他认为 ,语言研究应尽可能服从于应用的宗旨:或者对语言教学有用 ,或者对计算机自然语言处理有用 ,或者对人际言语交际有用。Widdowson (1988)曾对语法的作用进行过描述 ,他说语法不仅仅只是一些句型的简单组合而已 ,语法也在获取意义方面起到调解词汇和上下文关系的作用。David Nun2man(1998)也认为 ,形式、 意义、 与使用三者之间是互动的三个方面。根据以上论述 ,笔者认为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传统的语法书对语法规则的描述过于注重形式 ,导致传统的语法教学也只注重形式的做法 ,这是违背语法属性的。笔者谨透过对英语关系分句的解读与翻译这一侧面 ,从语义、 认知、 逻辑和语用分析入手 ,采用 “静态 — 动态” 的分析模式 ,阐明英语关系分句的概念、 分类鉴别标准、 语义逻辑功能及其汉译方法 ,旨在帮助读者和语法教师消除一些误导概念 ,提供一些语法研究的新视角。

     1   英语关系分句的概念定义

     英语关系分句或关系从句(Relative Claus2es) ,在传统的语法书中通常被称为定语从句或形容词性从句(At t ributive Clauses) 。章振邦先生编著的 《新编英语语法教程》 和路易斯• 亚历山大著的 《朗文英语语法》 则将定语从句称为关系分句或关系从句。笔者认为章振邦和亚历山大对定语从句所下的概念定义比较恰当 ,其理由有二。其一 , “定语从句” 给读者造成的印象只是具有定语修饰语的功能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其二 , “定语从句” 除了具有定语修饰语功能之外 ,还可表示其他含义 ,如:并列关系、 补充说明关系、 状语关系或语用含义等。因此笔者赞同采用 “关系分句” 或 “关系从句” 这一概念定义 ,它不仅可以覆盖这一语法现象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而且有利于其解读和翻译处理。例如:    (1) They had a fine walk too , Which haddone his liver good. (Which had done. . . = andit had done. . . )他们也进行了一次愉快的散步 ,这非常有利于他的肝脏健康。(并列关系)     (2) He would be a rash man , w ho shouldventure to forecast the result s of this event . (whoshould. . . = if he should. . . )如果他敢冒险预测这个事件的结果 ,那他就是个鲁莽的家伙。(条件关系)     (3) The government , w hich promises tocut taxes , will be popular . (which promises. . . ,inserted or additional description)这个政府 ,它保证要减税 ,将会是得人心的。(插入或补充说明关系)该句的语用含义为:一个掌权的现政府 ,不管做什么 ,将会是得人心的 ,保证减税不过是其中一件事而已。综上所述 ,将传统的定语从句概念改称为关系分句或关系从句 ,既符合语法学的属性 ,揭示语义内容和语法形式之间的对应关系 ,又可避免给语法教学和翻译实践造成误导。

     2   英语关系分句的分类鉴别

     英语关系分句通常被分为两大类:限制性与非限制性( Rest rictive/ Non- rest rictive) ,这是语法学家们的基本共识 ,薄冰、 张道真、 章振邦和亚历山大等语法专家对此均无疑义。但 《科技英语语法》 和季健先生将其分为三大类:限制性、 非限制性和特种定语从句。所谓特种定语从句 ,是指用 which 或as引导的说明整个主句的定语从句 ,笔者认为仍属于非限制关系分句的范畴。究竟如何区分限制性与非限制性关系分句 ,有无逗号与先行项隔开是不是区分这两种关系分句的唯一标准 ,这个问题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探讨。
     有些语法学家认为:限制性定语从句为先行词不可少的定语 ,如果把这种定语从句省去 ,主句的意思就会不完整 ,这种定语从句和主句关系十分密切 ,不可用逗号与主句隔开 ,非限制性定语从句是先行词的附加说明 ,如果省去 ,也不致影响主句的意思 ,它和主句之间往往用逗号隔开。我国的语法教学长期以来就是遵循上述描述而进行的。然而 ,现代英语中常可碰到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前不加逗号的情况。因此不能单纯地以它来判断是不是非限制性定语 ,主要从意思上看。
     关于 “先行词” 的概念 ,英语关系分句所修饰对象可以是名词和形容词 ,也可以是词组、 短语和整个主句 ,因此不宜一概采用 “先行词” 这一概念 ,应该采用章振邦先生提出的 “先行项”,这样比较科学、 贴切。把有无逗号与先行项隔开作为限制性与非限制性关系分句区分的唯一标准 ,过于简单化和绝对化 ,容易给语法学习者造成只注重形式而忽视语义内涵的倾向。那么 ,判断一个关系分句的限制性与非限制性 ,关键在哪里 ? 霍金根先生认为 ,其关键在于关系分句与其先行项的语义关系;是限制先行项的所指意义 ,还是对先行项仅起补充说明作用。前者在语义上与先行项结为一体 ,不可分割;舍去 ,先行项便不能表示其所指对象 ,这就是限制性关系分句。如果关系分句对先行项的所指意义并不起限制作用 ,那就是非限制性关系分句。笔者赞同上述观点 ,认为研究英语关系分句的类别 ,除了用有无逗号标志进行鉴别之外 ,还应该注重从语法学、 语义学、 逻辑学和语用学视角来分析和判断。例如:       (4) This is the cat that caught the rat thatstole the cheese. (Chomsky , 1986)这就是抓住了偷了奶酪的老鼠的那只猫。从语法结构看 ,这是一个含主句和关系分句的复合句 ,句子开头隐含了一个 that ,逐步向右扩展而形成一个结构体 ,因此 that 就成了一个核心基本点 ,一个 “标句” 成分;从语义逻辑上看 ,that 引导的关系分句与其先行项关系密切 ,不可分割 ,所以可断定为限制性关系分句。
      (5) In the torchlight , he caught sight of afigure w hom he immediately recognized as BillWilkins , our local grocer .在手电筒的光照下 ,他看见一个人影 ,立刻认出是当地水果店的老板比尔• 威尔金斯。“认出水果店的老板” 这一动作是发生在“看到人影” 之后 ,从认知逻辑上看 ,whom 引导的关系分句 ,虽无逗号与先行项隔开 ,但却可判定为只能是非限制性的 ,否则就会产生语义逻辑上的混乱。因为不可能出现 “先认出是谁 ,然后论文英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代写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留学生论文代写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代写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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