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英语姓名的翻译 [3]
论文作者:颜晓瑛论文属性:短文 essay登出时间:2009-04-10编辑:黄丽樱点击率:5762
论文字数:8183论文编号:org200904102234455360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英语姓名翻译跨文化交际文化交流the translation of English names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cultural exchange
民族性呢?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法来解决:
(1)避免音译中看起来是译文的姓名。
在音译专有名词的时候,一些译者为了姓名更有可读性,喜欢使用看起来是译名的专有名词。但是这样会阻碍文化交流,给读者一个错误的印象原文与译名在取名的方式上是相同的。例如“Franklin”应该音译为弗兰克林而不范克廉,而“Stubbs”应该译为斯塔布斯,而不是司徒拔。
(2)音译中保持姓名的在原文中的排列顺序。
中国人的名是在姓之后的,然而西方人会恰好相反。因此,在音译中要按西方人的习惯,保留外国人名的味道。例如,巴尔扎克的著名小说Eugenie Grander 译成《欧也妮•葛朗台》,而不是翻成《葛朗台•欧也妮》。如果原文中有中间名,也必须遵循这一原则,例如一位叫“Marx Ernest Luduig Planck”应该译为马克思•卡尔•埃纳斯特•路德格•普郎克。
(3)译名应尽可能从姓名使用者的母语译出,遵从“名从主籍”的原则。
如本文上面举例“Charles”,“Heinrish, John”等例子。对于已经英语化了的姓名,如果英语读音与原来语言的读音有较大差别。应该分别列出两种语言的译名来。例如一个姓“Weiss”的人,如果是德国人应该译作“怀斯”,如果是美国人则应该为“韦斯”。西班牙人是把现在的英国王储称为“Carlo”(卡洛斯)的,但我们显然应该按英语译为“查尔斯王子”:反过来,英国人把现在的西班牙国王叫做“John Charles”,我们则应按西班牙语(Juan Carlos)译成“胡安•卡洛斯”。[8](P45)
(4)未做任何改动的直接借用一些原著语的人名。
此种做法,是保留姓名民族性的最佳办法,可以运用到翻译一些欧洲语言中。由于会削弱译文的纯正以及困扰那些对原著语一无所知的读者。因此,这种做法经常遭到批评。这种借用原著语的姓名的方法,现在只运用于科学上的翻译以及人名中含有缩写当中。例如“George D Kerr”译成乔治•D•克尔
2、避免交流错误的文化信息。
在翻译姓名时经常也会发现误译,此种做法将导致交流错误的文化信息。因此译者须避免交流错误的文化信息。以下几种情况将会导致错误文化信息的交流。
(1) 原著语不正确的发音。
在音译人名只有外延义时,主要传递的文化信息是原著语的音位。音位越近越多的文化信息传递到译文中。不过许多音译的人名都是根据不正确的原著语的发音。因此,减少了传递到译名中的文化信息。例如,一位著名的英国女作家“Charlotte Bronte”,音译为“夏绿蒂•勃朗特”。根据正确发音,须音译为“夏绿特•勃朗蒂”。另一个很好的误译例子是美国前任总统“Reagan”,在汉语中译为“里根”,根据正确的发音,须音译为“雷根”。因为这个错误,里根总统的财政部长的名字本应该音译为里根。为了区别这两个政治家,只得译为里甘。
(2) 音译在英语环境中的日本语人名,韩语人名,越南人名为中文。
如果在英语中第三种语言是日语,朝语,越语或东南亚国家的一些语言。因为这些语言原先可能有中文特征,因此要特别注意。总之,要做到避免传递错误的文化信息,译者对原语人名的发音要准确,而且在汉译专名时,不应对源自地名的民族名称进行音译,也不应对英语文章中出现的日语,朝语,和越语的专名进行音译。
3、传递仅有外延义的原著语人名的文化背景,传递的文化背景主要包括:
⑴ 人名的性别之分。
英语人名跟我们的名字一样在用字上都表示出性别,我们在音译英语人名时,要注意用相应的汉字进行性别显现。[9](P86, P87, P88, P91 )
男性名称 女性名称
Andrew—安德鲁 Katharine— 凯瑟林
Jackson—杰克逊 Helen— 海伦
Mark—马克 Susan—苏姗
Paul—保罗 Marie—马丽
⑵ 父子同名现象。
英语民族儿子与父亲或祖父同赋名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了区别,英国人在父亲的姓名后加the Elder(年长的),在儿子姓名后加 the Younger(年轻的),如George Colman,the Elder(父),George Colman ,the Younger(子),美国人则是在姓名之后加Senior(常略作Sr.)在儿子的姓名后加Junior(常略作Jr.),如Martin Luther King ,Sr.(父);Martin Luther King, Jr.(子),如果子孙三代同名,就在姓名后分别加上Ⅰ,Ⅱ,Ⅲ。如Henry FordⅠ(祖),Henry FordⅡ(父),Henry FordⅢ(孙)。[10](P91)
⑶ 西方人使用的汉名。
一些西方人为自己取中文名字。他们的中文名必须翻译成汉语,但是他们的母语名也必须翻译成汉语。用中括号标住。这样读者才能了解其文化背景。直接音译他们母语姓名将导致误解。例如,Joseph Needham 一位著名的英国学者在学习中国科学技术历史时,为自己取中文名。翻译成中文他的名字译为李约瑟。(Joseph Needham)或李约瑟(约瑟夫•尼达姆),而非约瑟夫•尼达姆或约瑟夫•李约瑟。
⑷ 含有地名的人名。
人名中含有地名的命名方式一般是:姓名+介词+地点;这些命名方式在英语中区别经常可以看见。例如,
原著语 恰当的译名 不恰当的译名
Paul of Venice 威尼斯的保罗 保罗•威尼斯
William of Occam 奥康的威廉 威廉•奥康
从以上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人名必须译成“某地的某某”。才能传达文化背景。[11](P95)
⑸ 由名和贵族构成的人名。
有时候“名+介词+另一个专有名词”的形式不属于包含地名的人名。第二部分可能是贵族家姓。在这种情况下这个词也必须音译成中文。例如一位叫“Jacob van Maerlant,”的荷兰诗人应音译成雅各布•范•马尔兰特。
⑹ 昵称
亲朋好友间常用昵称(爱称,小名)互称;以示亲切,如Cathy, Cathie, Kate, Kathy, Katy, Kit, Kitty都是Catherine的异体。
4、传递内涵义和外延义的姓名的文化信息。
人名常有字面上的意思,明确的或含蓄的,一些姓氏与名字,例如“Cook”,“Smith”,“Green” , “Smith” , “Mill”, “Long”,“fellow”, “ Faith, “ Constance”, “Pearl”, “ Ruby”, “ Ivy”, “Christian”, “ Victor”等都是有明显的字面意思。其他姓名的字面意思也许不会这么明显,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发现“Charles”意思是士兵或英勇。“Henry”意思是“家规”等等。[11](P95)当绝大多数的人名只有外延义。所含的字面意思或文化信息并不起到相关作用。例如,一个叫“Victor”并不意味着他是一个胜利者,当然他也不是一个失败者,用这个名字不是蓄意挖苦。在这种情况下,字面及语义上的翻译,不仅是不必要的,而且是一种任意更改他们民族习惯的行为尽管如此,人名有时兼有内涵义与外延义。我们一般有以下几种译法:⑴音译加注 ⑵直译或语义翻译加注 ⑶音译与直译或语义翻译结合。
5、保留仅用内涵义的人名的意义和形象。
有些人名用于只有纯粹的内涵义而未涉及实际的人或地点。例如,在《新英语教程》(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第五课“It’s all Rubbish Really”中有一句短语“Jack of all trades, and master of none”(a person who is able to do different kinds of work, b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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