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以纽马克的文本分类作为理论依据,尝试提出公示语的翻译的方法与策略三原则:简洁、统一、易懂,并通过选取大量典型译例,分析原译文的翻译错误与问题,比较原译与改译来证明这三条原则对公示语汉英翻译具有理论意义和重要的指导作用。
Abstract:On the basis ofNewmarkps text typology, the author tentatively p roposes“three2C”p rincip les for public signs translation, namely, conciseness, consistency and comp rehensibility. By app lying them to rep resentative cases ofmistaken ranslations and comparing the originalwith the version under the direction of the p rincip le, this paper p roves that these three p rincip les bear certain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aswell as guiding values for the C2E translation of public signs.
1. 引论
城市的标识、指示牌、路牌、标语、单位名称、通告等统称为“公示语”。公示语是国际化都市及国际旅游目的地语言环境、人文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公共场所使用英文公示语的现象日益增多。设立英文公示语是国际大城市的重要标志,大大方便了外国游客和商人。但是,我们发现公示语的汉英翻译尚存在许多问题,部分问题还比较严重。即使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情况也不容乐观。“停车”牌翻译成“Parking ThisWay”;“收银台”翻译成“Cashier Desk”;“男厕所”译成“W. C. Men”之类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与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的高速发展,对外交流的日益扩大是极不相称的。
2005年9月25 - 27日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举行的首届全国公示语翻译研讨大会围绕“全球化的语言环境下的公示语翻译”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会上,戴宗显指出:“公示语的翻译虽然区区几个字,绝不是任何学过外语的人都熟悉的。”国内不少学者对公示语做过研究(如贺学耘, 2006) ,但是很多研究主要集中在公示语的功能特色和语言风格上,在公示语的翻译方面则主要是纠错和改译,并没有提升到理论的高度。基于这样的背景,笔者尝试在本文中提出公示语汉英翻译的原则,从理论的高度指导翻译实践,具有理论与实际意义。
2. 公示语汉英翻译原则的空缺
我国的翻译理论研究源远流长。不论是极具影响的近代严复的“信、达、雅”,还是现代傅雷的“神似”、钱钟书的“化境”,都在翻译界产生过强烈影响,对翻译实践起着积极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这些标准都是针对严肃的正式翻译,尤其是对文学翻译而言的,因此,他们对广泛用于社会生活的应用文体翻译很少论及,因而拿这文学翻译理论用于应用翻译,犹如隔靴搔痒,缺乏有效性和针对。
纽马克(Newmark, 2001)在《翻译教程》(A Text B ook of Translation)一书中,根据布勒的语言功能理论将所有的文本划分为三大类型:表达型文本( exp ressive text) 、信息型文本( informative text)和号召型文本(或呼唤型文本) ( vocative text) 。号召型文本强调以读者为中心,其主要目的是呼唤人们行动、思考或感受,实际上是以文本要求的方式做出反应。公示语文本的最直接的目的是在引起读者注意的前提下,将信息传达给读者,并给读者留下深刻的记忆,继而让读者采取行动———按照公示语的指示去做。公示语文本应属于号召型文本。这种文本类型的划分对翻译理论的研究有助于帮助我们解决翻译理论中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尤其是翻译标准问题。
奈达(Nida, 1964: 159)在《翻译科学探索》一书中指出,“在动态对等翻译中,译者所关注的并不是源语信息和译语信息的一一对应关系,而是一种动态关系,即译语接受者和译语信息之间的关系应该与源语接受者和原文信息之间的关系基本相同”。他(1969: 25)把动态对等定义为:译语中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信息的反应应该与源语接受者对原文的反应程度基本相同。可见,奈达的翻译理论强调的是两种语言的接受者的感受应该大致相同,追求的是两种效果之间的对等,强调以读者为中心。一些学者认为奈达理论不能用于指导文学翻译,却能指导非文学翻译,如科技翻译。“奈达理论对宣传告示、广告或某些宗教文本有指导作用”( Gentzler, 1993: 60) 。奈达的动态对等与读者反应理论对公示语翻译原则的探索有很大理论价值。
3. 公示语汉英翻译的原则
在公示语功能特色和语言风格的基础上,本文以纽马克的文本分类作为理论依据,试探性地提出公示语汉英翻译三原则:统一( consistency) 、简洁( conciseness)和易懂( comp rehensibility) 。这三个翻译标准基本上能反映公示语独特的社会功能和语言特征,能满足公示语汉英翻译标准问题的特殊需要。
3. 1 公示语汉英翻译的方法的“统一”原则
公示语汉英翻译的“统一”原则有三层含义: ( 1)如果英语国家有现成的惯用的公示语,英译可以采用“拿来主义”,直接借鉴,统一到国际惯例。例如,“店里的商品打8折”,翻译成80% discount似乎很正确,然而英语国家却不用80% discount而是20% off。( 2)如果有沿用至今、被广泛接受的译名,英译统一到固定译名,即名从主人。例如,华东医院Hua Dong Hosp ital和华东师范大学East China NormalUniversity,前者音译,后者意译,姑且不论当时翻译时选择音译或意译的初衷,该译名一旦被固定下来,后人翻译时就要遵循“统一”原则。(3)如果既没有现成的英文公示语可以借鉴,也没有固定译名可以沿用,英译统一到权威性的官方网站、报刊和辞典。该层含义针对的是公示语新词的汉英翻译,如“⋯⋯氧吧”、“下沙高教园区”等等。这些新词的英译应统一到企业的官方网站,或参阅英文报刊和辞典寻求最统一的译名。
“统一”被确立为公示语汉英翻译的一条原则符合公示语语言风格的要求。“规约性”(罗选民黎土旺, 2006)或者说“严格的规范性和标准性语汇”(戴宗显吕和发, 2005)是公示语的一大语言特征。
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公示语都是多年实际使用形成的规范和标准表达语汇。尤其是特定表达方式或特定场所、地名的翻译,由于历史沿革和语言文化习惯,很多公示语的翻译都已约定俗成,不能随意变更,否则会产生歧义。“统一”原则也是为了让公示语更好地发挥其社会功能。公示语满足的是旅游者、社会公众的社会、行为和心理需求,提供的是一种信息服务。信息服务的关键是信息等值与信息统一。如果译名不统一,译语读者接受到的信息可能大相径庭。例如,国泰电影院Cathay Theater/ Guotai Cinema,大光明电影院Grand Theater/Da GuangMing Cinema,百盛购物中心Parkson / Baisheng Plaza等。面对如此不统一的译名,读者难以分辨该译名是否所指同一个特定场所,信息服务又从何谈起? 只有做到统一才能使公示语真正有效地履行其职能。
3. 1. 1 统一到国际惯用的英文公示语
最简便而实用的办法,其实莫过于直接照搬国外的惯用标识。英文标识必须照顾到说英语、使用英语的人的感受。而那些约定俗成的公共标识,最原汁原味,也最容易让外国人明白其中内涵。像“re2funds”(退货)这样的单词,就不是对比汉语能翻译出来的。请看下列译文在统一上的问题:
例1:小心碰头
“小心碰头”这一公示语的英语译名可谓五花八门:
(1) Take Care of Your Head (北京新街口商贸百货商场电梯旁)
(2)Attention Your Head (南京地铁沿线站台)
(3)Be careful your head /Be careful to h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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