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我不能陪你看电影了。
译3:我不能陪你看电影了,亲爱的,希望你不介意/真不好意思呀。
3.2语言-语用层模因变异例证
站在语用高度观察语用模因,不论是词素、字词、词语、短语、子句,还是句子、话语、语篇,作为模因的复制和传播必然是以功能(即上文的语用目的或语效)为要旨。英语从外语(主要是希腊语和拉丁语)移植了大量的词素(词干、前缀、后缀),凡是引进必定是重其功能而(相对地)轻其形式。虽然没有形式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形式是意义的载体,但是在必须牺牲一方时就只能割舍形式的(一部分)。(参看3.1的词素例子)
假如一个句式表达一个基本功能(如陈述句表达陈述/表述的功能或意义),那么,这一句式在复制和传播中势必基本保留这一功能,而且在这一基础上产生一定程度的嬗变(如,陈述句可以作为间接请求或询问)。英语和汉语的基本句式或句型和它们相应的句法功能和意义具有很大程度的同构性,为等效翻译(equivalent translation)和“同传”铺平了道路。更为奇妙的是,各种句型所能表达的副功能、副意义(如陈述句的间接请求功能),也是惊人的酷似。这样一来,在翻译这一模因复制传播的过程中,英汉互译中,句式和功能的匹配对翻译者来说就不棘手了。
5a)Can you lend me $10? 你能借我10块钱吗?
1b)I would like you to lend me $10. 我希望你借我10块钱。
1c)Lend me $10. 借我10块钱。
1d)How kind of you if you lend me $10? 你能借我10块钱就太好不过了!
当然,这并不是说交际中语用模因的复制和传播就没有少解、曲解、误解的情况。有时,由于语言的复杂和表达法的相对贫乏,加之客观世界和精神世界错综复杂而难以完全或准确地认知,话语存在以下10种状态:
(1) 话语的结构特点尤其是词语多义性和含糊性使话语本身具有不确定性。
(2) 话语存在遵守或违反Grice(1975)所论述的合作原则的任何一条准则的可能,从而可能表达特定的含义(implicature),而含义是不确定的。
(3) 正因为(2),话语可能是真话可能是假话(deception),可能是隐喻、借代、弱陈(understatement)、夸张、委婉等,可能是调侃(banter),可能是反讽(irony)。
(4) 话语存在多重语用模糊(pragmatic multivalence)的可能性(Thomas 1991,何兆熊等2000:336-7)。例如,老头子生老婆子的气但是不便直接说明就(佯)骂儿子,话语中隐约透露出对老婆子的怨言,属典型的“指桑骂槐”。因此,同一句骂人的话对儿子和老婆子的语力(illocutionary force)是不同的。
(5) 话语存在双重/数重语用模糊(pragmatic bivalence/plurivalence)的可能性(同上)。就是说一句话对同一个听者具有双重或数重语力的潜能或可能性,如,“蛇!”可能是“我告诉你这里有蛇”(表述/representative),“我提醒你小心蛇”(指令/directive),或者“我在吃惊这里居然有蛇”(表情/expressive)。
(6) 一些语句(如条件句)存在双重言外行为(bivalent illocutionary act)的可能性(同上)。每种语言都常说“我若是你/If I were you”的条件句,是建议呢还是警告甚至是威胁呢?是礼貌还是不礼貌呢?此乃语力模糊。
(7) 由于语言和人类历史的发展和变化可能发生词汇层的语法化和语句/话语层的语用化——此乃模因变异的极端化例证。前者指实词虚化,后者指话语的语力和含义与其字面义相去甚远。(看3.3的例子)
(8) 话语接受者可能存在两可(“多可”)或然性:把对方当作受话者(addressee/hearer)、旁听者(bystander)、旁观者(overhearer/listener-in)还是窃听者(eavesdropper)呢?(看Verschueren 2000:83)一句话语对谁说,把他当作什么类型的听者,有多少听者和多少类型的听者,这些问题都影响该话语的意义识解。
(9) 可能存在话语角色的两可(多可)或然性,也即言者可能是说话者(speaker/addresser)、作者(author)、传递者(reporter)、代言者(spokesperson),或者是传声筒(mouthpiece)。(见Thomas 1991,何兆熊等2000:330)有一个广告上的两个儿童说“他们都说我很可爱”就是以传递者身份巧借“他们”之口以表可信性。我们说话通常绝对代表自己,但是有的话语是半代表自己的(以“听说、我就是觉得吧”为证),甚至不负任何责任(以“下面完全是他说的呀、孔子云”为证)。言者说话对自己和对方的角色的MPA有高有低。赵白生(2002)的论文“我与我周旋——自传事实的内涵”说得好,自传“虽然表现了丰富各异的自我,但它们还不是严格意义的自传”,因为自传展示的有“自我生存的事实和经验化事实”。“自传的头号问题是‘我是谁’”,“自传是‘自杀’”(传记是“他杀”)。然而作者是几分的投入叙事呢?展示的是几分真正的自我生存的事实?“我是谁”问题涉及作者自己几分?作为隐喻的“自杀”是几分谁杀(还有如何“杀”)几分谁?美国先锋派女作家Gertrude Stein(1874-1967)[1]写的所谓自传“The Autography of Miss Alice B. Toklas”的作者是Stein本人,叙述者却是秘书Alice,说的主要是Stein,其次有Alice和所有有关的人。作者创作时想必具有很高的角色MPA。美国后现代小说作家Vladimir Nabokov(1899-1977)的小说与小说之间具有互文性(co-textuality),而且作者自己要么隐秘地,要么以某角色(如“Vivian Badlock,Vivian Bloodmark,Vivian Darkbloom,Adam Von Librikov”)参与小说的事件,造成“小说内有小说”,作者的所谓“元小说性”(metafictionality)MPA可谓相当高。
(10) 词语和话语的语用模因复制和传播中广泛存在一语三相的现象,即一个词语或话语同时表达了字面义(literal meaning)相、显义(explicature)相和含义相。请看下例的“一语三相”。
6)sleep-walk或sleep-walker
字面义:睡觉时走路(的人),睡着了还能行走(的人)
显义:梦游(症)/梦游者。根据The Chambers Dictionary(1995),一个“sleep-walker”是“one who walks in his or her sleep”或者是一个“somnambulist”。Longman Modern English Dictionary(1976)的解释是“someone who walks in his sleep”。
含义:不清楚自己的人生目的(的人),只管埋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的人),胸无大志(的人)。(Webster’s Ninth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1994)的定义虽然与上面的大同小异,但我们要请注意它在“walks in ∧ his sleep”的之间插入了“as if in”的比喻义。)
请看例句:
7)(回答Did you sleep well last night)Sleep-walked so long.(伸出3个手指)
8)(回答What was your ideal or wish then(指的是1999到2005年)? My father said I was sleep-walking.(摇头)
如果说言者只是编码,听者只是解码,那么言者和听者都只原地踏步于字面义(常常是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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