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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AP(A)结构再语句类型中的分量

论文作者:英语论文论文属性:职称论文 Scholarship Papers登出时间:2011-07-16编辑:huangtian2088027点击率:2929

论文字数:3501论文编号:org201107161846346325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AP(A)结构调核位置语义分量

摘要:在英语语言学中关于调核的概念及其规律都有一定的阐述,而调核总是遵循一定的客观语言规律。本文主要是从调核的规律方面进行论述。

探讨AP(A)结构再语句类型中的分量

 

摘 要:调核(或称句重音)与焦点并不是两个等同的概念。焦点往往取决于说话者,而调核总是遵循一定的客观语言规律,代写英语论文与语法、语义因素密切相关。作为一种比较简单的语句类型,AP(A)结构的调核位置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即调核落在哪一个成分上不仅取决于论元(A)的数量和位置,还取决于论元和谓词(P)之间的相对语义分量对比。

 

关键词:AP(A)结构 调核位置 语义分量

 

Abstract:Nucleus(or accent)is a different concept from focus.Whereas focus depends mainly on thespeaker s intention and attitude,nucleus is generally controlled by certain language rules,especially syntacticand semantic ones,as is manifested by the nucleus placement in AP(A)structures.In other words,nucleusplacement in these structures depends not only on the number and position of argument(A),but on the rela-tive semantic weight of argument and predicate(P)as well.Key words:AP(A)structures;nucleus placement;semantic weigh

 

1 调核位置规则
宽式焦点(broad focus)一直是个引发争议的话题。相当一部分语言学家,包括布拉格学派都否认这种现象的存在。他们认为,说话者想要突出的部分并非靠语法体现,而是取决于在特定场合、特定语境中说话者想要说什么(Ladd,1996:161),换言之,句重音(accent)与焦点(focus)总是吻合的。然而,这种观点在强调重音功能的同时忽略了这样一个现象:英语中有相当一部分语句的重音①(亦即调核)落在最后一个实词上。按照上述观点,我们只能理解为以英语作本族语的人具有强调最后一个实词的倾向,而这一解释本身又违背了“句重音位置取决于场合和语境”的说法。因此,否认宽式焦点的观点无法自圆其说。事实证明,在多数情况下,调核(nucleus)并不等同于焦点,这一点可以通过以下例句得到体现。
(1)A:What s happened?B:Papa has given Tommy a GUN.(转引自Gussenhoven,1983)作为对A的回答,Papa has given Tommy aGUN.这句话中处于焦点位置的不仅仅是GUN这个词,而是整句话,因为整句话都是新信息(new information)。试比较:
(2)A:What s Papa given Tommy?B:Papa has given Tommy a GUN.(ibid.)在现实中,B的回答往往简略为一个词:aGUN,因为在整个答句中只有这个词是新信息,而例(1)中B的回答如果简略为a GUN,就会让人觉得答非所问。这正是因为在两组例句中GUN一词所代表的焦点不同,它在例(1)中代表的是宽式焦点,亦即整个句子,在例(2)中则代表严式焦点(narrow focus),即它本身。大量研究表明,在英语中,当一个句子整体作为焦点时,调核总是落在某一个句子成分上,而在此情况下充当调核的句子成分都具有某些共同特征。虽然立足点和研究方法各不相同,Chom-sky和Halle, Prince和Liberman, Crystal以及Halliday都发现调核往往位于调群(intonationgroup)中最后一个实义词(content word)上。这条规则一直被用于描述和解释宽式焦点中的调核位置。然而,正如Quirk(转引自Crystal,1969:42)所言,“在语调功能的范围内没有严密的规则”,现实中大量存在着违反这一规律的现象。针对这些“例外现象”,语言学家和语音学家或从转换生成的角度(如Chomsky,Bres-nan等),或从语义的角度(如Bolinger,Schmer-ling,Gussenhoven等)进行解释,充实了调核位置规则。同时,大量研究结果表明,语义是除语法之外的又一个决定调核位置的不容忽视的关键因素。

 

2 AP(A)结构中调核位置的语义阐释
作为同一类语法结构,在宽式焦点中,AP(A)结构中的调核位置也不完全遵循以上提及的调核位于调群中最末一个实义词上的规则,而是更多地取决于句子成分的语义特征。事实上,在语义框架中解释AP(A)结构中的调核位置是全面而又充分的,这样做不仅能解释AP(A)结构中调核位置的共性,同时也可以合理解释所谓的“例外现象”。可以说,透过AP(A)结构我们可以明确语义因素对调核位置的决定作用。
2.1 APA结构中调核位置的语义阐释
APA结构具有两个论元(A),其调核位置不仅取决于语法结构,更重要的是两个论元与谓词(P)三者之间的语义分量对比。
2.1.1 APA结构中的调核位置
Schmerling曾经得出结论说,在SVO(亦即APA)句中,调核落在O(即第二个论元A)上(转引自Cruttenden,1991:12)。同样,Gussen-hoven(1983:28)也指出:“在AP/PA结构中,A承负句重音”,并进一步进行了详细的例证。如果以“•”表示调核位置,则以上结论可表示为APA。根据这一规则,我们可以生成如下语句:
(3)a.John left the COUNtry.b.John bought the BOOK.c.Itwas a pleasant JOURney.(Dik,1997)以上语句中最后一个语法成分(即第二个论元A)为调核,且每句话中调核都可以代表宽式焦点(即整句话),而不具有言外之意。试看以下语句:
(4)a.Sid s killed himSELF *.b.He beats HER *.以上这两句话中调核同样落在第二个论元上,但听起来就会有对比或强调的意味。在宽式焦点中,这两句话的调核位置就会落在其他地方:
(5)a.SID s killed himself.b.He BEATS her.(Gussenhoven,1983)这两句都违反了以上提及的Schmerling和Gussenhoven的结论。由此可见,仅仅从语法结构本身来寻找调核位置规律是不够的。正如Gussenhoven(1983:41)所言,“显然,焦点虽与语法结构密切相关,它从本质上来讲还是个语义概念”。作为焦点的体现,调核也具有语义基础。
2.1.2 语义阐释
Bolinger曾指出:“调核位置取决于‘相对语义分量(relative semantic weight)’”(转引自Couper-Kuhlen,1986:43)。一般来讲,实词的语义分量重于虚词,因此多数情况下调核都落在实词上。此外,某些实义词,如名词中的man,person,thing,matter,place以及动词中的be,have,do,become,make,put,take,give,go等从本质上来讲是“空义的(empty)”,或者说包含信息量少于其他实词,因此这些词也往往不承负句重音(Erteschik-Shir,1997:138,144)。根据这些理论,例(3)和例(5)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例(3)中的语句之所以遵循APA的规则是因为第二个论元A是包含丰富语义的实义词;例(5)a中第二个论元为代词,蕴含语义较弱,因此第一个论元作调核;例(5)b中谓词P是句中唯一的实义词,因此它承负调核。由此可见,APA的规则也仅仅代表一种趋势,如果把语义因素考虑在内,这一规则的有效性就得到削弱。同样,如果用“•”表示调核位置,根据例(3)和论文英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代写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留学生论文代写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代写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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