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论文网

留学生硕士论文 英国论文 日语论文 澳洲论文 Turnitin剽窃检测 英语论文发表 留学中国 欧美文学特区 论文寄售中心 论文翻译中心 我要定制

Bussiness ManagementMBAstrategyHuman ResourceMarketingHospitalityE-commerceInternational Tradingproject managementmedia managementLogisticsFinanceAccountingadvertisingLawBusiness LawEducationEconomicsBusiness Reportbusiness planresearch proposal

英语论文题目英语教学英语论文商务英语英语论文格式商务英语翻译广告英语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教学英语翻译论文英美文学英语语言学文化交流中西方文化差异英语论文范文英语论文开题报告初中英语教学英语论文文献综述英语论文参考文献

ResumeRecommendation LetterMotivation LetterPSapplication letterMBA essayBusiness Letteradmission letter Offer letter

澳大利亚论文英国论文加拿大论文芬兰论文瑞典论文澳洲论文新西兰论文法国论文香港论文挪威论文美国论文泰国论文马来西亚论文台湾论文新加坡论文荷兰论文南非论文西班牙论文爱尔兰论文

小学英语教学初中英语教学英语语法高中英语教学大学英语教学听力口语英语阅读英语词汇学英语素质教育英语教育毕业英语教学法

英语论文开题报告英语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英语论文写作笔记handbook英语论文提纲英语论文参考文献英语论文文献综述Research Proposal代写留学论文代写留学作业代写Essay论文英语摘要英语论文任务书英语论文格式专业名词turnitin抄袭检查

temcet听力雅思考试托福考试GMATGRE职称英语理工卫生职称英语综合职称英语职称英语

经贸英语论文题目旅游英语论文题目大学英语论文题目中学英语论文题目小学英语论文题目英语文学论文题目英语教学论文题目英语语言学论文题目委婉语论文题目商务英语论文题目最新英语论文题目英语翻译论文题目英语跨文化论文题目

日本文学日本语言学商务日语日本历史日本经济怎样写日语论文日语论文写作格式日语教学日本社会文化日语开题报告日语论文选题

职称英语理工完形填空历年试题模拟试题补全短文概括大意词汇指导阅读理解例题习题卫生职称英语词汇指导完形填空概括大意历年试题阅读理解补全短文模拟试题例题习题综合职称英语完形填空历年试题模拟试题例题习题词汇指导阅读理解补全短文概括大意

商务英语翻译论文广告英语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教学

无忧论文网

联系方式

简析法律英语教学中的教学方法对教学质量的影响力

论文作者:英语毕业论文论文属性:职称论文 Scholarship Papers登出时间:2012-06-16编辑:huangtian2088027点击率:3136

论文字数:6688论文编号:org201206162214523059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课堂语码转换法律英语教学必要性

摘要:本文从法律英语教学的几个特点和方法出发,留学论文对法律英语教学的方法对法英语教学质量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探讨。

简析法律英语教学中的教学方法对教学质量的影响力

 

随着中国的入世、经济的全球化以及互联网的普及,代写英语毕业论文一方面,我国法律人员用英语查阅专业资料、获取专业信息、读文献、写论文、谋求职业发展的机会在逐步增加;另一方面,各行业、各领域对涉外法律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精通法律英语的法律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因此,作为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法律人才的关键课程,法律英语的教学质量至关重要。教学方法是决定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更是重中之重,很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探讨。

一、法律英语教学现状要求2001年教育部在其印发的4号文件———《关于加强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专门辟出第8条“积极推动使用英语等外语教学”来阐述专业英语教学的重要性,并明确要求:“本科教育要创造条件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对高校技术领域的技术、信息技术等专业,以及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需要的金融、法律,更要先行一步,力争三年内,外语教学课程达到所开课的5%-10%”。[1]这是教育部第一次以文件的形式,要求加强专业英语教学尤其是法律英语教学。同年,教育部修订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将原有的教学大纲中的“专业阅读”教学要求修改为“专业英语”,而且规定“专业(法律)英语为必修课,教学时数不少于100学时”。[2]从而正式肯定了专业(法律)英语的特色地位和重要性。2004年教育部制定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则将专业英语的要求分设在5项技能的“更高要求”中。[3]如:“能基本听懂外国专家用英语讲授的专业课程”,“能阅读所学专业的综述性文件”。教育部的文件得到诸多学者的支持,如秦秀白教授指出:“从长远角度看,我国高校英语教育的主流应该是专门用途英语教学,高校英语教学应该定位在专业英语上。”[4]刘法公教授亦认为:“只有把基础英语教学拓展到专门用途英语教学,我们才能把学生培养成复合型、实用型人才。”[5]

此外,司法部亦对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具体要求。1999年,司法部提出了“重点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外向型法律人才”的办学理念。这里的“复合型”和“外向型”显然强调法律英语素质的提高。2004年,司法部在中国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中提出“进一步落实我国入世承诺,加强中外律师的合作和交流。……,积极扶持国内律师事务所走出国门,到境外创办分支机构,参与国际竞争。”[6]2005年,司法部进一步强调要“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培养一批懂国际规则、懂WTO、能打国际官司的律师人才,进一步加强律师在反倾销、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中的参与能力,不断拓展涉外法律服务空间,提高对外开放的整体水平。”[7]另据中国法律人才网的统计,在我国有近64%的涉外案件,因通晓法律英语的法律工作者严重缺乏,而少有问津,82%以上的律师只有单一的法律知识背景。此外,据美国时代周刊调查,目前中国各类律师事务所近1万家,执业律师约10万人,但其中能承担国际性法律服务的律师不足4000人,在中国范围内有能力承揽涉外业务并占其业务量50%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还不足100家,能用外语和法律知识与国外客户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的仅有2000人左右。[8]法庭口译人员更是稀少。[9]2007年12月,中国首位WTO大法官张月姣女士在北京举行的“亚太法学教育改革与国际化研讨会”上指出:“培养国际化、复合型的法律人才是中国大学法学院的首要任务。”[10]一方面,无论是大学英语教学大纲,还是国家教育部的文件都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强调了法律英语在法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我国法律英语教学实践离现实需要还相差甚远,我们应予以积极反思和深入研究。

二、法律英语教学方法的现状专业英语,顾名思义是以英语讲解专业知识,目的是为学生提供一个把握国外同一专业发展脉络和趋势的课程,不但要提高学生运用英语阅读专业书籍的能力,而且要提高他们运用英语进行专业学术交流的能力。因此,法律英语作为一门专业英语,要培养学生在法学专业中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我国高校法律英语教学有三种教学模式,即:“法学专业(汉语讲授)+法律英语阅读课程”模式,“英语专业+法学课程(汉语讲授)”模式和“法学专业+英文教材(英语讲授)+基础英语课程”模式。[11]在“法学专业(汉语讲授)+法律英语阅读课程”模式下,学生得到的主要是“读”法律英语的能力,很难涉及到法律英语的听、说、写、译能力的训练,因而,基于这种模式培养出来的法学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是难以用法律英语交流的。“英语专业+法学课程(汉语讲授)”模式显然是针对法律英语专业的。与第一种模式相比,经这种模式训练的学生英语水平会好些,但由于法律课程是用汉语讲授的,根本就没有涉及法律英语的教学,无法渗透法律英语方面的听、说、读、写、译能力的训练,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也是难以用法律英语交流的。“法学专业+英文教材(英语讲授)+基础英语课程”模式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教学模式,能基本实现在学习法律专业识的同时提高法律英语语言技能。但这种模式的成功实施得有两个前提:一是学生具有较强的英语语言技能,较高的英语文化素质;二是教师不仅要法学专业知识扎实,而且精通法律英语,能流利的用英文在课堂上与学生交流。现实中同时满足这两个前提的学校可谓凤毛麟角。不过,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如能科学运用语码转换手段,则将使法律英语的教学效果产生质的提升。

三、课堂语码转换概述对语码转换(code-switching,缩称CS)的定义,不同的语言学家各有侧重。[12]但共同点都是指说话人根据时间、地点、内容、对象等因素的变化而换用不同的语言或语言变体。最常见的这种语言的更替形式是先后两句话,或者后一句是用另一种语言重复前一句的语义,或者后一句是用另一种语言回答前面的问题。课堂语码转换研究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美国双语教育研究。近半个世纪来,语言学家已经通过大量实例从不同角度对语码转换进行分析和描述,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认为课堂语码转换在语言教学中具有诸多功能,能产生十分积极的作用,尤其在第二外语教学中具有不可或缺性。例如,顾思睿认为课堂语码转换具有五种功能:翻译;作为“我们代码”(即集体内成员使用的代码);步骤和指令;解释;了解学生是否听懂。[13]洛林·兰资提和布朗莱将课堂语码转换的功能归纳为三大类,即教学功能、元语言功能和交际功能。[14]库克通过一些实验性的研究证明了双语教学(课堂语码转换)比单语教学更有效,使课堂交际功能达到最大化。[15]这一观点也先后被其他一些学者证明,如Widdowsin(1979)、[16]Harbord(1992)[17]。Auerbach(1993)[18]和Atkinson(1993)[19]也都指出,适时、适当地使用母语,会让学生更加愿意尝试用英语表达自己的想法,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粕力欧和杜福通过实证研究证明,课堂语码转换在解释语法、组织课堂、翻译生词、帮助学生理解难点、拉近与学生的距离等方面具有独特作用。[20]

四、课堂语码转换在法律英语教学中的必要性课堂语码转换所具有的作用证明它是有助于法律英语教学的,是可以运用到法律英语教学中来的。另一方面,法律英语教学中所涉及到的各种因素又决定了课堂语码转换在法律英语教学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性。

1.语码转换符合语言认知规律。皮特科德认为,学习外语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个在原来具有的语言知识系统的基础上,对原有知识和技能加以调整和改变的过程。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很好地利用原有的语言知识,把两种语言经常加以比较,以便学生更快,更有效地掌握所学外语。[21]课堂语码转换让学生在真实且富有意义的法律英语语境中扩充语汇、丰富词意、体味差异、捕捉语感,提高词汇掌握的质量。专业的核心或重点词汇在整个课程的前后章节中得到重复,通过在教学及课堂活动中的反复出现,帮学生把知识由瞬间记忆转化为长期记忆。通过听、说、读、写、译的不同过程,使学生把法律英语知识转化为法律英语技能。

2.语码转换是教师的自身能力和所处环境的需要。Wu(1985)通过对居住在北京和檀香山的七位中国大学教师的双语交际录音材料进行分析,发现说话人的语码选择受到各种各样的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的制约,诸如参与者的角色关系、话题、背景论文英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代写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留学生论文代写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代写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共 1/2 页首页上一页12下一页尾页

英国英国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 美国美国 加拿大加拿大 新西兰新西兰 新加坡新加坡 香港香港 日本日本 韩国韩国 法国法国 德国德国 爱尔兰爱尔兰 瑞士瑞士 荷兰荷兰 俄罗斯俄罗斯 西班牙西班牙 马来西亚马来西亚 南非南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