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论文网

留学生硕士论文 英国论文 日语论文 澳洲论文 Turnitin剽窃检测 英语论文发表 留学中国 欧美文学特区 论文寄售中心 论文翻译中心 我要定制

Bussiness ManagementMBAstrategyHuman ResourceMarketingHospitalityE-commerceInternational Tradingproject managementmedia managementLogisticsFinanceAccountingadvertisingLawBusiness LawEducationEconomicsBusiness Reportbusiness planresearch proposal

英语论文题目英语教学英语论文商务英语英语论文格式商务英语翻译广告英语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教学英语翻译论文英美文学英语语言学文化交流中西方文化差异英语论文范文英语论文开题报告初中英语教学英语论文文献综述英语论文参考文献

ResumeRecommendation LetterMotivation LetterPSapplication letterMBA essayBusiness Letteradmission letter Offer letter

澳大利亚论文英国论文加拿大论文芬兰论文瑞典论文澳洲论文新西兰论文法国论文香港论文挪威论文美国论文泰国论文马来西亚论文台湾论文新加坡论文荷兰论文南非论文西班牙论文爱尔兰论文

小学英语教学初中英语教学英语语法高中英语教学大学英语教学听力口语英语阅读英语词汇学英语素质教育英语教育毕业英语教学法

英语论文开题报告英语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英语论文写作笔记handbook英语论文提纲英语论文参考文献英语论文文献综述Research Proposal代写留学论文代写留学作业代写Essay论文英语摘要英语论文任务书英语论文格式专业名词turnitin抄袭检查

temcet听力雅思考试托福考试GMATGRE职称英语理工卫生职称英语综合职称英语职称英语

经贸英语论文题目旅游英语论文题目大学英语论文题目中学英语论文题目小学英语论文题目英语文学论文题目英语教学论文题目英语语言学论文题目委婉语论文题目商务英语论文题目最新英语论文题目英语翻译论文题目英语跨文化论文题目

日本文学日本语言学商务日语日本历史日本经济怎样写日语论文日语论文写作格式日语教学日本社会文化日语开题报告日语论文选题

职称英语理工完形填空历年试题模拟试题补全短文概括大意词汇指导阅读理解例题习题卫生职称英语词汇指导完形填空概括大意历年试题阅读理解补全短文模拟试题例题习题综合职称英语完形填空历年试题模拟试题例题习题词汇指导阅读理解补全短文概括大意

商务英语翻译论文广告英语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教学

无忧论文网

联系方式

皮尔原则是英国警务改革的基本原则 [2]

论文作者:佚名论文属性:短文 essay登出时间:2009-12-16编辑:lisa点击率:6372

论文字数:2000论文编号:org200912161042562043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警务改革皮尔原则警察任务警察权威警务集中化

当担负的使命,减少了警察机构社会角色的模糊性。由这九条原则构建起来的指导思想对于警察权威的树立和维持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
     二、 政治因素对警务工作的影响—— —“警政中心悖论”美国的领导者看到皮尔原则的先进之处并在面临着相似的社会混乱情况时, 开始大规模地借鉴伦敦警察局的某些基本原则。早期的美国警察力量模仿了伦敦警察机构的作法, 但并不是全盘接受。美国警察力量强调预防性的巡逻部署的重要作用, 而将之作为美国警察工作的主要方面。但同时, 美国的警察机构发现自身就是他们所维护的社区的组成部分。因此, 他们所具有的合法的个人权威是受到信赖的。因而, 与伦敦的警察模式相反, 美国承担巡逻的任务的警察就来自所在的社区,而且美国警察被鼓励去尊重所在地区的各种非正式期望。
     美国警察, 尤其是纽约市警察局, 需要秉承政府固有的民主观念。但是这些民主观念却对警察机构带来了灾难性的冲击。美国的警察机构在这个时期既不遵守纪律也未能独立于政治机器, 反而成为了腐败和贪婪的化身。地方政客们直接控制了警察部门。而且选举导致的领导更迭也将对整个警察力量产生直接的、 重大的冲击。由于美国警察并没有真正的指导性原则的要求, 因此导致了自身社会角色的模糊性, 最终成为了城市的社会修理工。[3]这一时期, 地方政治机器支配着美国警察机构,因此对社会产生了诸多影响: 虽然警察在理论上履行着值得称赞的使命, 但是事实上警察却被认为是社会的仆人。这段时期的警察负责选举的监督工作,负责健康规定的强制执行工作, 开展救护工作, 收容无家可归的人。这些工作显然与警察机构所负责的预防犯罪和维护社会制度的主要任务背道而驰。地方政客全权负责警察人员的招募, 这就意味着人员招募标准和正规训练的缺席。这种非正式制度化的权力使得警察不得不依赖个人的权力完成他们的任务, 因而, 美国警察的野蛮和腐败行为十分猖獗。制度化权力的缺乏导致制度限制的不足, 这在另一方面表明美国警察比伦敦警察享有更多的权力。总之, 在十八世纪, 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 美国警察成了地方政客的武器; 腐败、 野蛮、 无组织的情况在警察实施法律和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十分盛行。虽然警察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但是他们却缺乏成为正当执法职业者的知识和能力。而后, 在十九世纪初期, 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 警察机构的改革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警察机构作为地方政治首脑们最惹眼的武器, 自然成为了改革者们最直接的目标之一。改革把警察从 “服务社区” 的观念中解脱出来。改革的焦点是使警察工作效率制度化, 并创设官阶等级与管理结构。这一时期开始了警察职业化进程,警察进一步从公众中脱离出来。警察机构开始构建严格的规则和义务体系, 逐步将组织纪律观念灌输进警察机构。这次改革是对警察机构已有的诸多弊端的一种理性反思后的结果。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 伦敦警察从维护社会治安这种任何社会共有的内在要求出发, 脱离政治带来的影响, 能够保持警务工作的稳定性。一个典型的例证就是, 在 1885 年以前甚至不允许伦敦警察投票! 而美国警察则与政治社会的关系过于密切, 政治变迁不可避免地给警务工作带来直接的冲击, 因此,警务工作无法保持稳定性。纵观英美两国警察力量的发展进程, 不难发现:尽管美国警察几乎没有经过训练, 更加野蛮且容易滥用权力, 然而, 他们却比更文明、 更专业、 受到更多限制并被国家政体赋予合法性的伦敦警察具有更多权力和更高的自由裁量权。历史学家罗杰•莱恩将这种情况称为 “警政中心悖论” , 他认为: 与在结构上具有更多民主形式的美国警察行政相比, 高度集中化、官僚化以及本质上的非民主性质使得伦敦警察行政具有更高的专业化水平。因而, 不民主的方式却产生了与民主原则更加吻合的结果—— —对全体人民公正与平等的对待。[4]
      三、 英国 “集中化” 的警务改革—— —皮尔原则的回归
      皮尔原则产生之后,英国警务工作陆续经过了四次警务改革,在警务模式不断转变的过程中,英国警务部门也不断探索警务改革的指导性原则。2002 年7 月 24 日,英国通过了 《警务改革条例》 (下文简称该条例)。该条例通过对警察组织进行的重构, 被视为是英国政府整个刑事司法立法体系的纲领性文件。[5]透过英国新时期的警务改革, 可以看出, 警务集中化已经成为警务改革的根本趋势。对英国新条例的分析, 可以为我国的警务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警务集中化( centralisation)的基本理念该条例推进了英国政府刑事司法立法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值得一提的是, 通过增加对各层面警务工作的集中管理和监控, 该条例体现出管理主义(managerialism)理念对警务工作的深远影响。该条例第 1- 9 节对警察力量的组织和控制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该条例改变了建立在传统的警察管理和责任制三维框架基础之上的权力制衡体系,引发了有关警察力量从政治控制中独立出来的宪法问题。尽管该条例并未进行明文规定, 但实际情况表明, 国务秘书(Secretary of State)需要更大的权力以便处理诸多的操作性问题。该条例促使议会关注日益受到重视但意义尚不十分明确的“警务工作独立” (constabulary indepen-dence)原则, 并且致力于推进警务工作的集中化。 [6]这种情况使得议会逐渐丧失了对地方警务工作的控制, 同时, 地方政府所担负的警务工作职责和责任并没有减弱。    可以说, 新时期英国警务改革无疑是向皮尔原则的回归。政府希冀通过加大警务 “集中化” 来摆脱警务部门面临的诸多问题。该条例体现出这样一种警务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 以潜移默化的方式逐步将各地的警察力量整合为国家警察力量。通过对该条例的分析, 可以看出, 该条例实际上是一种貌似平和的折衷的结果, 即, 在逐渐实现警务集中化的同时, 并没有完全背离权力分立的框架。 
     (二)警务集中化的主要表现
     1.集中化的警务规划( Centralised Police Plans)在警务工作逐步实现集中化控制的过程中, 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提出了全国警务规划(NationalPolicing Plans)。 该规划规定, 政府应当为警务部门制定为期三年的战略规划目标。此前, 政府并不愿意以综合文件的形式制定警务工作目标。内阁秘书依据授权确定警务工作的战略规划目标, 根据这些目标设定具体的工作指标, 同时, 根据警察机构肩负的职责制定警务工作指南( Codes of Practice)。相比之下,对相关机构进行咨询后制定的全国警务规划将成为一种战略性文件。规划具体包括: 机构的工作目标;相关的工作指标; 最佳业绩指标; 对根据 1996 年地方政府条例制定的规章和指南进行的修订; 以及警长的警务工作指南。    新条例改变了 1996 年地方政府条例( LocalGovernment Act 1999) 关于每年进行年度警务规划的规定, 要求警务当局每三年制定一次规划, 以此规定警务工作的战略方向和工作重心。警务规划中应当强调在辖区内有效开展警务工作的未来计划, 该规划应当兼顾辖区的具体情况以及全国宏观规划的要求。尽管制定规划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开展中期战略规划, 警务当局也可以在必要的情况下对规划进行修正, 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根据 1996 年地方政府条例第 9 条的规定, 警务当局的年度报告必须要汇报三年规划的实际执行程度, 由此便于接受相关机构(包括国务秘书)的监督。这也体现出近期开展的刑事司法系统立法所秉承的管理主义理念。
    2. 警长的集中化控制 (Central Control of ChiefOfficers)国务秘书可以针对警长 (而非仅仅针对警务当局)发布有关职责履行工作的警务工作指南。这就意味着论文英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代写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留学生论文代写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代写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英国英国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 美国美国 加拿大加拿大 新西兰新西兰 新加坡新加坡 香港香港 日本日本 韩国韩国 法国法国 德国德国 爱尔兰爱尔兰 瑞士瑞士 荷兰荷兰 俄罗斯俄罗斯 西班牙西班牙 马来西亚马来西亚 南非南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