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相属的人结合在一起的曙光”[4](P106),象征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希望;对齐灵沃斯来
说,这个“A”象征着复仇,使他“流露出一种恶狠的形象在注视着他的牺牲者”[4](P107);
而从虔诚的教堂工役眼里看出来,这个闪电构成的“A”却代表了“天使”,因为“昨天夜
里我们善心的温斯洛普州长作了天使,天上当然就应该有一个通告。”[4](P109)但这一切的含
义,在不同的读者眼里又将产生颠覆或变形,如对齐灵沃斯的审判、对罪人的怜悯和救赎、
预示新时代的来临、预示人性的革命和觉醒将挣脱宗教的束缚等等,不一而足,象征的不确
定由此可见一斑。此外,《红字》一书除了具体象征,如红字“A”、野蔷薇、森林、珠儿、
大海等以外;还有由情节构成的整体象征,如三次上绞刑台、林中散步等;也有通过两个形
象的比较而显示出的象征,如牧师和医生的比较(灵魂和肉体?爱和恨?善和真?犯罪和复
仇?)、牧师和海丝特的比较(神性和人性?怯懦和勇敢?虚伪和真诚?)。而这多种多样的象
征与象征之间又是环环相扣的,对一个象征的解释将影响另一个象征,以此类推,从而形成
对文本整体的理解,这种对整体的理解又会反过来支持和证明对细节象征的理解,这种“阐
释的循环”[8](P376)使每一种理解都暗含了一个自足的世界,使《红字》犹如“一道只写出等
号一边的方程式”,“读者可以把自己的感受代入其中”,使其“因读者的不同而产生无数个
解。”[9](P262)
以艺术空白和象征手法为特征的《红字》的形式系统,赋予了文本众多的未定点,使文
本具备了强烈的开放性,从而使多义性的实现和兼容成为可能。
二
真正决定《红字》具有多义性的因素是文本的内蕴。语义内蕴是一种动态活体,而不是
某种单一性抽象概念的存在物,它包括人的愿望、志趣、情绪、精神、思想等一切内心生
活,是一种多元素交织融注的艺术复合体。具体来说,《红字》的内蕴系统可分为三个子系
统:个体意识、群体意识和宗教精神,正是这三者的复合融注,决定了语义内蕴的丰厚和强
大的艺术张力,决定了它必然要成为一个发掘不尽的多层性的立体世界。
个体意识是作者自己的生活体验,包含着鲜明的个性化情感,即霍桑本人心灵世界的矛
盾和复杂。“我指不出任何合乎情理的原因,我远离人生的主流,并发现再不能重返现实的
人生。……我闭关自守,将自己锁定在一个孤独的城堡之中;而今,我已找不到解放自己的
钥匙,即使通往外界的门敞开着,一想到出去,不禁令人恐惧……”[10](P39
—40)
在这种矛盾的
心态下,《红字》一方面表现出对生命、对人生的热切关怀,另一方面又以古老的时代、传
奇的色彩、迷离的象征来渲染出一种如梦般清冷离奇的气氛;一方面抨击清教徒的宗教狂热
和不容异端的罪恶行径,另一方面又以宗教的基本信条作为认知判断的准则。《红字》就这
样在种种的矛盾中为读者开辟了多重理解的自由空间。
群体意识是富有时代性的文化精神和特定的社会情绪。十九世纪中叶的新大陆文化是矛
盾的,正如霍桑在《红字》序言中对他祖先的描述———“是一个战士,一个立法者,一位法
官”,“同时又是一个残酷的迫害者”[4](P8)。新大陆在人们的面前展现着一个矛盾共存的局面
———既神秘、浪漫、新奇,同时也古老、恐怖、邪恶,人们虽然怀抱升上天堂的信念,却又
始终徘徊在地狱的路口。在哲学思想上,自然神论把一切都纳入理性的轨道,高举人的本
性,认为宗教的实质是伦理,人和人的关系远胜于人和上帝的关系。而超验主义则强调精神
的至高无上,直觉绝对感知,提出天人合一的观点。但这一切的思想,都离不开新大陆浓厚
的清教主义背景,原罪的阴影依旧在人们的心头挥之不去。这种既积极又悲观、既明晰又神
秘的矛盾的社会意识,在《红字》中或隐或现地得到了反映。如,对于情欲之罪、人性之罪
的探讨体现着清教主义的神学观,对人的重视、对人伦道德的疑惑则反映出自然神论的思
想,书中对一草一木、森林、大海、阳光等的神秘主义描写又沾染了超验主义的直觉感知、
天人合一的气息。这种种的群体意识本身是矛盾的,因而它们在小说中的融合也就必然造成
了矛盾和差异。罗伯斯·尧斯认为,作品之所以具有未定性,不仅是由于文本的结构,还由
于时代变迁造成的隔阂。[11](P28)这种意识的矛盾与差异也就造成了许多的空隙,可以让后来
的各种思想意识自由地插入,从不同的角度来解读这本小说,如精神分析、社会学分析、女
权主义批评等,使小说呈现出多角度解读的开放性。
如果说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是语义内蕴的表层经纬,那么熔铸于其中的宗教精神便成为
了《红字》语义内蕴的深层支柱。这一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可知端倪:首先,从题材的选择
来看,霍桑忽略了海丝特和牧师的爱情悲剧,单单抓住了他们犯下不端行为以后在道德处境
上的问题和齐灵沃斯一心复仇的线索来展开究竟什么是真正灵魂罪恶的主题,这是典型的基
督教哲学问题。其次,从作品的意象来看,全书充满了富于宗教色彩的《圣经》意象和对
《圣经》的化用,如红字暗合该隐的记号,珠儿暗合“贵价的珍珠”[8](P1157)等。再次,作品
的情节也不止一次地求助于某种神学观点,如牧师最后的死源于“罪的工价乃是死”[8](P1351)
及复活教义。这种宗教精神沉淀于霍桑的心灵,当他用双眼去观察世界和人生时,基督教精
神便限定了他的主要兴趣和注意力,限制了他思考的重心和寻索的道路,因而宗教精神也就
成了作品内核中的内核,底蕴下的底蕴。然而,基督教精神本身又充满了对立和悖论,充满
了选择和可能。所以,基督教精神几大主题在《红字》中的渗透也就决定了《红字》必然具
备了深层的多义性。
(一)罪恶与救赎
“原罪”是基督教的基本观念,从始祖被逐开始,凡肉身者,生而有罪,罪恶与人生俱
在。《红字》所要探讨的中心问题也正是罪的问题。但围绕着罪至少有两个悖论———罪的普
遍性与高度个性化,罪的可怕与其存在的必要。
《圣经》上说:“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是没有。”[7](P808)人皆有罪,每个人都
只是罪人中的一个,而绝非惟一的罪人。所以当耶稣准许“没有罪”的人去打“一个行淫时
被拿的妇人”[7](P1274)时,竟没有人敢动手,这场审判和《红字》中人们对海丝特的审判成为
了鲜明的对比。在《红字》中,所有人都对这个“妇人”施行了审判,缺席的是上帝。这些
人在审判海丝特的同时也在犯罪,他们罪在自以为是、代替上帝进行审判。但罪又是高度个
体化的,基督教强调个体所有的言行都将受到审判的重要性,强调个人应负的责任,“各人
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7](P1359)。这个悖论使霍桑一方面批判全体,坦承“如果到处
都揭穿实情的话”,“许多人的胸上都要闪耀出那个红字来的。”[4](P62)否认审判的公义和合
理,另一方面却又维护审判的结果,让海丝特毕生佩戴红字,让亚瑟默默忍受折磨。这种安
排与其说是霍桑不敢越宗教戒律的雷池,还不如说是罪的悖论使他无可选择更为恰当,而自
相矛盾的态度也给人们留下了更多思考的空白。
罪是可怕的,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8](P1351);但罪又是必须存在的,因为“有罪使拯
救成为可能”[12](P157),只有经受痛苦和灾难,人才能和上帝合而为一,也只有通过死亡的幽
谷,人才能最终战胜罪走入新生。《新约》的逻辑不仅否认了苦难是一种惩罚,而且还把受
难者看成上帝的选民。正是基于这种神学观点,海丝特和亚瑟的受苦既是他们为罪付出的代
价,又是从中获得的奖赏,两个人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脱,也赢得了各自意义上的新生。
正如培根所说,逆境成为了祝福,而且更为清晰地显示了上帝的眷顾,带来了更大的天恩。
从这个角度看,霍桑的本意远不仅是批判清教徒的统治,更重要的是,他在为普世的罪人寻
求着一条救赎之路,而海丝特的回归和最终的凄凉为这条救赎之路投下了一片阴影。到底路
在何方?霍桑眼前一片茫然。
(二)善与恶
人皆有罪的观念在基督教哲学中发展为善恶一体的人类认识观,在《圣经》世界中,人
始终处于上帝与撒旦的两极之间,既不会离弃前者,也无法摆脱后者。《红字》中的人物是
类型化的,但却不是片面的,因为他们同样包含着人性的两极。海丝特是善良的,但同时也
包含着某种意义上的虚伪。正如作者在该书中所指出的那样:“象这种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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