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每个阶段都伴随以自我发展和自我调整,并未有让其
走向极端,作品在向传统观念挑战的同时,又戒绝激
进的女性主义。例如,简·爱与罗彻斯特相爱的最主
要障碍是他的疯妻。罗彻斯特因受骗娶了一个疯女
人为妻,这样不人道的婚姻维持了15年之久却不准
离婚,作者通过这样的故事情节显然是对英国婚姻制
度的批判。然而,当罗彻斯特与伯莎的婚姻真相被揭
穿后,罗提议到法国去过同居生活,但简·爱拒绝了。
简·爱的拒婚和出走历来被看作是对独立人格和尊严
的追求,其实这是一种读法。从另一角度看,作者没
有让简·爱与罗彻斯特一道去挑战和冲破这种不合理
的婚姻制度,而是选择了出走而后等待,直到他们爱
情的主要障碍———伯莎被烧死,简·爱才又重新回到
罗的身边,与之结成夫妻,这一切又表现了简·爱维护
传统,听天由命的一面。小说在处理类似这样的问题
时,既注意符合人物的性格特点,又留神不违背生活
自身逻辑的那种现实感。
二
《简·爱》的矛盾性还体现在精神上的平等与物质
上的平等之间的困惑。《简·爱》对男性的统治地位进
行挑战,对传统的以物质因素,如金钱、地位、出身等
来划分人与人之间的等级的作法提出质疑,提出抛开
物质因素人与人在精神上是平等的。如当简·爱误认
为罗彻斯特要和布兰奇结婚而又想让她留下时激愤
地说“: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无足轻重的人吗?你
以为我是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我穷、低
微,就没有灵魂吗?我的灵魂同你一样。我们是平等
的。”
[6](P205)但这种平等的要求实际上是因为自己穷,
社会地位低微而激起的自尊要求,是因为现实中的不
平等而执著地向往平等。这毕竟是一个家庭教师与
她的主人相爱,尽管简·爱不在乎罗彻斯特的金钱地
位,更没有把他们之间的爱情当作跨入贵族社会的阶
梯,在她成为罗的未婚妻时,依然保持着清醒的自我,
坚持自己人格的独立,然而,作者本人又不得不承认
现实生活中由物质因素引起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也
就不可避免地引起精神上的不平等。我们看到,一无
所有的简·爱无法接受物质方面的大量的恩惠,她的
爱的心灵时时感到不堪重负。当罗彻斯特对她百般
宠爱,为她购置绫罗绸缎,金银珠宝时,她觉得自己像
个被苏丹王恩宠的奴隶“,一种烦恼和堕落的感觉烧
得我双颊发烫。”她反对罗彻斯特称自己为“天使”,也
讨厌自己被他“打扮成一个玩偶”。当自己被戏称为
“罗彻斯特夫人”时,简·爱更是感到一种“恐慌”;为保
持人格的独立,她还声明自己在婚前仍以教书为生,
自食其力。她在给马德拉的信中写道“:要是将来有
一天我能够为罗彻斯特先生的财产增加一点份额的
话,那我现在接受他的供养也就可以更为安心
了。”
[6](P219)作者的困惑在于:精神上的平等与物质上
的平等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平等?精神平等是否
能超越物质的不平等而成为现实的平等?女主人公
在这种物质平等与精神平等的矛盾中挣扎,而最终经
济上的独立使她感到自己已成为真正的主人。当简·
爱继承了叔叔的遗产,变成了有实力、被依赖的强者
时,她神采飞扬地说“:我有钱了。要是你不让我跟你
住在一块儿,我可以在你家旁边造一所房子。你晚上
要人陪伴时,可以来我客厅里坐坐。”“我不但有钱,而
且是独立的,我自己可以作主了。”
[6](P357)可见,在作者
的潜意识中,女性人格的独立仍然是建立在物质平等
的基础之上的。不少人认为简·爱继承财产而后与罗
彻斯特结合是一种败笔,落入了陈旧婚姻观的窠臼,
但笔者认为这正是作者现实主义力量所存之处。作
品传达出了这样的精神实质:没有独立人格与经济基
础的妇女,都难以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取得与男人平
等的地位和权利。这一情节在表面上是浪漫的,但在
深层之处却是现实的、深刻的、富有洞察力的。
三
《简·爱》的矛盾性还体现在女主人公简·爱矛盾
分裂的人格上:一方面想成为父权制文化长期所推崇
的,代表精神的善的妇女形象;另一方面又渴望摆脱
传统的文化礼教的束缚,实现自己内心真实的愿望。
在传统的英国小说中,女主人公不是被描写成美丽善
良、温顺的天使,就是被塑造成伪善、怪诞的女魔王。
19世纪的理想女性往往都长着安琪儿般的脸蛋,性格
内向、温顺,并且总是愿意为男人无私奉献。而“魔
女”则是那些不甘心无私奉献的女人,是那些拒绝男
性权威为她们准备好的屈从角色的女人。《简·爱》中
的几位主要女性形象就落入“天使”与“魔女”的两种
模式:海伦和谭波尔小姐为天使的化身,因为她们对
特权阶层表现出极大的耐心,而且她们的行为也处处
受到传统的文化礼教的束缚。而伯莎似应被归为魔
女的一类,因为她拒绝服从男主人公,且对他有很大
的威胁。简·爱对照自身和上述两种角色时,既不对
传统的天使完全否定,也不对叛逆的魔女完全肯定。
在简·爱的身上“天使”与“魔女”的角色都得到不同程
度的体现:前者体现了简·爱理智与约束,以及对传统
的遵循的一面;而伯莎既象征性地反映了简·爱受压
迫和束缚的处境,又表达了简·爱的“疯狂情感欲望和
潜在造反心理”,因而被看成是简·爱的补充。简·爱
充满矛盾的情感实际上是作者的自身感受,是作者分
裂的自我的体现。在19世纪西方文学领域中,为数
不多的女性作家基本上是在男性作家的夹缝中艰难
地进行着写作。女性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书写女性
的形象,女性的形象都是由男性创造出来的。对女性
作家而言,要摆脱男性中心主义的禁锢,就必须首先
突破男性文本(masculine text)的模式和标准,修正、解
构、重构那些从男性文学承袭下来的女性形象。但女
性作家要跨越父权文化为她们设置的界限,重新书写
女性形象,就势必遭到来自男性中心主义文学标准的
猛烈批评,这些作品的价值更无法获得公正的评价,
甚至被打入冷宫,销声匿迹。因为按照男性文本提供
的女性形象范本,她们笔下追求独立个性、向往自由
的女性形象显然是不符合标准的。为了真正能够脱
离男性文本模式和文学标准,女作家大都虚构出一位
“疯女人”的形象,藉此来篡改男性文本。她们一面与
男性权威强加给她们的界定建立同一关系,一面又对
它暗中修改,塑造出作为主人公对立面的疯癫形象,
让这些疯癫形象充当那些安分守己的自我的社会替
身。在文本中,她们建构起一套对立模式:即从正面
表现社会可以接受的“天使”,从反面表现自己的秘密
欲望(魔女)。“只有这样,女性作家才能在她们自身
独有的分裂的女性感情上找到平衡”,
[8](P77)使她们内
心被压抑的情感,如焦虑、愤怒、恐惧等得以宣泄。天
使与魔女、温善的女人与咆哮的疯女人,这种矛盾综
合在一起的女性形象正是勃朗特心目中自我形象的
几个方面,她希望以这种超越“天使—魔女”固定模式
的第三种形象,为女性的身份角色的认同找到一条出
路。
四
作为西方文化积淀的圣经对《简·爱》的创作影响
殊深,作者反复引用圣经典故多达40多处,遍布全书
各个部分,从简·爱形象的塑造、罗彻斯特的命运、小
说的高潮与结局等方面来看都蕴涵了浓郁的圣经情
结。自《简·爱》问世以来,人们对作者及其创作文本
的思想倾向问题争论激烈,争论的焦点之一是《简·
爱》究竟是离经叛道之作还是恪守基督教教义之作。
如作家伊丽莎白·里格比认为“:整个说来《,简·爱》是
一部突出的反基督教作品。”
[9](P140)而女评论家戴维·
塞西尔则认为“:夏洛蒂·勃朗特不仅仅是个道德家,
还是个清教道德家。”
[9](P315)但从小说的内容来看,这
些观点都失之偏颇,因为小说不仅带有鲜明的基督教
意味,也有浓厚的反基督教色彩。如简·爱与罗彻斯
特的爱情故事就经历了从“失乐园”到“复乐园”的演
变,与圣经的原型意象遥相呼应。勃朗特笔下的桑菲
尔德花园是伊甸园场景的再现。首先走进这个“伊甸
园”的是渴望着更充实更丰富的人生的简·爱,一如伊
甸园里的夏娃,虽然无忧无虑,却也蒙昧无知。罗彻
斯特悄然走进了花园,他要以亚当的权柄来收服这个
闯入伊甸园的女人。他以上帝创世的名义,让简·爱
倾吐出她内心的爱情,他以亚当的身份获得了现代夏
娃对他的归顺。然而,这个貌似伊甸园场景的花园背
后却隐藏了一个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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