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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中狄更斯的反犹主义倾向 [2]

论文作者:乔国强论文属性:短文 essay登出时间:2009-06-07编辑:gcZhong点击率:4390

论文字数:5881论文编号:org200906071143594709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雾都孤儿狄更斯种族主义反犹

心, 某些人能有高级的概念和创造, 某些人只有初步的观念和设计,正如我们遇见这一类的狗优于另一类的狗”(236 —237) 。在决定“人”的三种要素中,“种族”占据了首位,也就是说一个人是勇敢还是卑劣是由他们的“种族”天性决定的。当我们明白了这一点后,就不难理解狄更斯在小说中把费金说成是“论勇气不及半条杂种狗的人”(狄更斯111) 和“看着他那把老骨头,像刚从坟墓里钻出来的难看的鬼魂一样”(狄更斯146) 的逻辑依据了。 事实上,在《雾都孤儿》中,“犹太人”并不单纯是指对费金和巴尼等人的个体身份以及种族的界定,而是借他们的个体符号对社会中的某一类人,用狄更斯的话说是对“犹太人一类的生灵”(狄更斯145) 的指称。所以,在小说中,狄更斯首先将费金的头发、眉毛及胡须都描写成红色。这样做,除了有意识地将费金与魔鬼联系到一起外,更深的意图是通过对外在印记的强调,来突出、放大犹太民族所特有的种族特征。值得注意的是,狄更斯除了在个别直接引语中使用了费金这个名字外,在其他地方一直都称他为“犹太人”。这个微妙的转换看似语不惊人,实则意味深长———旨在表明作者所讨厌的不只是费金一个人,而是对整个犹太民族的鄙视! 在小说中,狄更斯总是习惯用一种讽刺、鄙夷的语气来谈及或描述犹太人,“他比费金年轻,但他的邪恶可厌的外表却几乎和费金不相上下”(狄更斯112) 。狄更斯写到的这个年轻犹太人,在小说中只出现过一次,既没有前文的铺垫,又没有后面的展开,就凭其犹太身份,作者就断定他和费金一样“邪恶可厌”。在狄更斯看来,不但比费金年轻的犹太人是“邪恶可厌”的,就连费金的父辈也是如此,“世上再没有一个人长着像你这样难看的一张脸,只除了你的爹,而他我猜想现在也正被地狱之火烧着他的蜷曲的红胡子,除非你没有什么爹 而是直接从你妈的肚子里爬出来的”(狄更斯356) 。作者借赛克斯之口想传达的意思无非是:只有“邪恶可厌”的犹太爹才能生出“邪恶可厌”的犹太儿子费金;而“邪恶可厌”的费金后代(用“年轻的犹太人”替代) 自然也像费金一样“邪恶可厌”。 南希是作品中唯一的一个良心还没有完全泯灭的犹太女子,但是狄更斯在表现她的善良一面和对偷盗生涯的厌恶时,还是反复强调她“所属的那一特殊人种的脾性和习惯”(狄更斯123) :外貌缺乏应有的清洁感;她的脾气异常暴躁以及她的屋子充满酒气、烟雾等等。这和狄更斯在《雾都孤儿》中喜欢用最好的词汇、最善良的心思来揣摩、表达他欣赏的人物很不一样。狄更斯之所以在对南希作一定程度上的正面描述的同时,还持有保留态度,就是因为他认为身为犹太人的南希必须要拥有这些与生俱来的缺点,否则人物就失真、虚假了。总之,在狄更斯看来,因为生物遗传的缘故,每一个犹太人都毋庸置疑地不同程度地继承了其先辈卑鄙、可憎的品质,其相貌和本性都不可救药地无法改变,这是犹太人不可避免 的生物归宿。他觉着自己在小说中说出这一点来,并不是歧视犹太人,不过是道出了某种事实而已。这也是狄更斯在反驳戴维斯夫人时,为什么要说出下面一番话的缘由:“如果我在一部故事中把法国人或西班牙人写成‘罗马天主教徒’, 那么, 我做了件很不光彩和无理的事;但我称费金为犹太人是因为他是犹太民族中的一员,还因为这样称呼转达了属于他那类人的概念,也就像我介绍支那人给我的读者时, 我称他为中国人。”⑤狄更斯认为:如果把基督教徒说成是“罗马天主教徒”,无疑是一个天大的错误,但把费金称为“犹太人”却是于情于理都不悖的:首先,费金就是犹太种族的人,所以,不直接称呼他的名字,而笼统叫他“犹太人”并没有什么不妥;其次,用费金这个人物符号来指称“他那类人”的概念,即表明“犹太人”的属性是恰如其分的,与他的“种族”是相匹配的。自然,存在于狄更斯艺术思想中的反犹主义倾向并不是在社会达尔文主义出笼后才有的,而是由来已久,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牵涉到犹太教与基督教的一些恩怨纷争。犹太人所信奉的犹太教本是基督教的“母体”,二者有着前后承继的关系。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基督教的发展势头非常迅猛,而且,在发展过程中又对犹太教进行了若干的变异性改造,所以它很快就背离了犹太教并独立成一种新的宗教。自此,两大对峙宗教为了谁才是上帝的选民等问题争执不休。为了吸引更多信徒加入自己的阵营,双方展开了一场互相指责、嘲讽与诽谤的激烈“嘴战”,基督教徒还对犹太人进行了兵戎相见的讨伐。在这场战争中,基督教徒对犹太教最富有攻击性和成效性的打击是,他们指控犹太人是杀害上帝耶稣的凶手。这样一来,犹太人的形象大受损伤,在非犹太人的眼中竟变成了魔鬼撒旦的化身。 犹太教在争斗中所处的劣势地位,使变成弱势群体的犹太人不得不“任凭基督教庞大势力的蹂躏”⑥。而这一切又都直接影响到了欧洲文学作品的写作模式:早在欧洲民间文学和故事传奇兴起之时,犹太人的形象就开始遭到贬斥。特别是到了中世纪,犹太人在传说、民谣中几乎沦落成“坏人”的代名词。诚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在这些兴起并流行于中世纪的文学样式中,只要提及犹太人或有犹太人出现的,几乎毫无例外地将犹太人形容或描绘成专干坏事、不干好事的魔鬼式的人物”(徐新75) 。即使到了文艺复兴时期,犹太人的命运也没有好转。乔叟根据12 世纪在英国诺威奇镇(1144 年) 曾发生过犹太人用基督教儿童的血做无酵饼的传说,在《坎特伯雷故事集》中把犹太人描绘成是残害基督教儿童的凶手。尤其是14 世纪40 —50 年代发生在欧洲的“黑死病”让本来就生存艰难的犹太人再次衔屈含冤,他们被诬陷为是“瘟疫”的制造者,因而惨遭杀戮。与此同时,犹太人还背上了“高利贷者”的骂名。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一剧中更是“入木三分”地刻画了一个自私、贪婪而又狠毒的犹太高利贷者形象。从某种意义上说,在欧洲文学史上,犹太人的形象总是习惯与那些负面价值联系在一起, 这几乎成为一种固定的表达模式。我们从现代反犹主义的口号,“Wasder J ude glaubt ist einerlei , in der Rasse liegt die Schweinerei (犹太人信仰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们这个人种是肮脏的) ”(开普兰81) 中也能感受到欧洲人对犹太人根深蒂固的厌恶之情。 从对历史的简略回顾中不难发现,狄更斯在《雾都孤儿》中选择费金作为残害儿童和破坏社会道德的代言人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承袭了欧洲历史上对犹太人存有偏见的传统。狄更斯所谓的写实,其实也难以逾越根深蒂固的种族观念的制约。 注解【Notes】 ①1879 年由德国作家威廉.马尔( Wilhelm Marr) 发明、创立的。 ②参见〃Mrs. Eliz a Davies’s Letter to Charles Dickens , J une 22 , 1863. 〃Anglo - Jewish Letters ( 1158 - 1917) , ed. , Cecil Roth ( L ondon : Soncino , 1938) 305. 译文系作者自译。 ③⑤参见Charles Dickens , 〃Letter to Mrs. Eliz a Davies. 〃Anglo - Jewish Letters( 1158 - 1917) , ed. , Cecil Roth ( L ondon : Soncino , 1938) 306. 译文系作者自译。 ④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文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 年) 20 。 ⑥参见海姆.马克比:序, 《犹太教审判》,黄福武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 年) I —II 。 引用作品【Works Cited】 查姆.伯曼特: 《犹太人》,冯玮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 年。 [ B urmant , Charm. The Jews. Trans. Feng Wei . Shanghai : The Joint Publishing Company L td. , 1991. ] 查尔斯.狄更斯: 《雾都孤儿》,黄雨石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 年。 [Dickens , Charles. Oliver Twist . Trans. Huang Yushi . Beijing : People′s L iterature Publishing House ,2001. ] 摩迪凯.开普兰: 《犹太教:一种文明论文英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代写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留学生论文代写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代写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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